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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通知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0万现场工程师

学校动态 浏览: 作者:bianji 2024-05-07 16:37:39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
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中国工程院、全国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启动实施“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专项培养计划”)。“专项培养计划”主要面向先进制造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、智能化职业场景,面向人才紧缺技术岗位,通过汇总发布生产企业岗位需求,对接匹配职业教育优质资源,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,多方合作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,精操作、懂工艺、会管理、善协作、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,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。到2025年,累计不少于500所职业院校、1000家企业参加项目实施,累计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。

“专项培养计划”明确四项重点任务。一是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。项目企业设立现场工程师学徒岗位,明确岗位知识、能力、素质要求。学校、企业和学生签订学徒培养协议,明确三方的权利和责任,明确学徒参照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享受相关待遇,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。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、构建专业课程体系、开发建设核心课程、开发建设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数字化资源,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,工学交替强化实践能力培养。

教育部通知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0万现场工程师

二是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。完善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考试招生办法,根据岗位人才需要,校企联合招生(项目企业可根据需要向项目学校提出招生选拔的标准和要求)。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开展中职、高职专科、高职本科等人才选拔和培养,实行小班化教学,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、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、接续培养。校企联合设计和开展教学考核评价改革,开展职业能力评价,设立淘汰机制,实现动态择优增补。职业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入职项目企业的定岗定级定薪参考。探索项目企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独立承担学分课程。

三是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。项目企业选派具有教学能力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、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徒培养,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,指导岗位实践教学,与学校专任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究。项目企业选派的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可以收取课酬。项目学校相关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、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或技术攻关,可以按规定取酬。

四是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。项目学校发挥办学优势和专业特长,对接产业数字化、数字产业化需求,按照企业需要协同开发培训资源,根据企业运行特点,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种授课方式,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入职培训、专业技术培训和数字化能力提升培训。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标准和模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,“专项培养计划”与常规人才培养相比主要有三个特点:一是完善工程师培养体系。通过实施专项计划,探索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规律,形成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标准,增强工程基础、通用技术、行动能力培养培训,增强生产工艺、生产方式、生产设备实训实践,增强工程思维、工匠精神、人文素养交叉融合,贯通培养现场工程师,形成为工程技术人才紧缺领域储能赋能的新机制。二是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。首先由产业部门遴选一批企业,设立学徒岗位、明确岗位要求,选派技术骨干承担专业课教学,指导岗位实践,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、工程训练中心。教育部门引导职业院校与企业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,推动专业与产业精准对接,学校人才培养规格层次、目标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,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新生态。三是推广中国特色学徒制。校企共建以高层次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现场工程师学院,校企签订学徒培养协议,明确学徒的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身份享受相关待遇,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。创新工学交替、育训并举的学徒培养培训模式,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,设计工学交替课时比例安排,校企合作开发优质课程及数字资源,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入职培训、专业技术培训和数字能力提升培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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